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已經七旬的王某夫婦想到兩個兒子家輪流居住,被拒後他們到法院起訴。記者昨天獲悉,經密雲法院調解,兩個兒子同意在家附近為父母租房,每人每月給父母500元生活費。
  王某夫婦是密雲縣的村民,他們的兩個兒子都單過。老母親說,她半身不遂,三級智力殘疾,只能自己拄拐上衛生間,能慢慢走,其他的不能自理。她老伴年事已高需要照顧。他們想和兒子一起居住生活,但遭到拒絕。此外,她因病三次住院,兩個兒子既沒有出錢也沒有問過病情,他們心灰意冷,遂起訴要求在兩個兒子家輪流居住,並要求他們每人每月給付500元生活費,負擔他們的醫葯費。
  庭審中,老人的長子稱,母親和自己的媳婦關係不好,沒法一起住,且媳婦有抑鬱症等病癥,經常吃藥,需要一大筆開銷,根本沒有錢負擔父母的生活費。次子也不同意父母的訴求。
  承辦法官為雙方做了大量調解工作,最終促成他們達成調解協議,兩個兒子在住所附近給父母租房並承擔租房費用,每人每月給付老人生活費500元。  (原標題:七旬夫婦索贍養費獲支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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